首页 协会概况 行业信息 协会工作 资料下载 会员单位 相关知识 信息专题
文章搜索: 高级搜索

在哪些情况下应停用电压互感器?

【字体: 打印文章
作者:发布时间:2007年03月30日 点击数:
 

    为保证人身、电压互感器和用电设备的安全,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用电压互感器,并进行检查。
    (1) 电压互感器冒烟或发出焦臭味。
    (2) 电压互感器内部有放电声或其他异音,引线与外壳之间有放电火花。
   (3) 外壳发热,超过允许温度
    (4) 严重漏油,油标中己看不见油面
    (5) 熔断器熔体更换后瑞士再次熔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