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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哪些情况下应停用电压互感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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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年0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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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人身、电压互感器和用电设备的安全,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用电压互感器,并进行检查。
(1) 电压互感器冒烟或发出焦臭味。
(2) 电压互感器内部有放电声或其他异音,引线与外壳之间有放电火花。
(3) 外壳发热,超过允许温度
(4) 严重漏油,油标中己看不见油面
(5) 熔断器熔体更换后瑞士再次熔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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