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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国土部门加强电网建设土地报批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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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张敏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25日 点击数: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
 
 
   
日前,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《关于加强全市电网建设土地报批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国土资源局围绕“十一五”电网规划和今年温州市电网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和抢建项目内容,积极参与电网建设土地批报的前期工作,加强业务指导,简化批报手续,缩短批报时间,提高办事效率,以切实加快温州电网建设步伐,全面提高电网供电可靠能力。

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县(市、区)国土资源局根据《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市县重点、省重点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分级预审,按职责加快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。其中属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加强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》四类项目涉及基本农田规划修改情形的,应抓紧向省政府申请确认基本农田规划修改。省政府确认申请后,各地要尽快组织报批项目的用地预审、占用基本农田论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等工作。对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,已具备用地批报条件的,应尽快组织申请省预留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。对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,已具备用地批报条件的,应尽快组织批报。

对已取得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,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,已落实占补平衡,并已签订征地协议的电网建设项目,各地土地资源局应尽快组织土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报工作。对已经被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的,要尽快组织实施“两公告一登记“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,对已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,要尽快办理供地手续。如在组织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中遇到新情况、新问题、及时反馈,加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。